行车记录仪

行车记录仪用于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视频,也可以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。行车记录仪功能包含循环录制和紧急录制。

界面说明

在中控屏>应用列表>【行车记录仪】,进入行车记录仪界面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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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行车影像:点击进入行车影像文件夹,可以查看和管理行车录制的视频。
  • 哨兵影像:点击进入哨兵影像文件夹,可以查看和管理哨兵模式录制的视频。
  • 相册:点击进入相册文件夹,可以查看和管理行车记录仪的照片(包括查看视频时的截图)。
  • 设置:点击进入行车记录仪功能设置界面。

行车记录仪视频水印普遍存在一定延时,仅供参考。

循环录制

当车辆启动时,行车记录仪功能将会自行启动,进入循环录制;按设定的循环录制时长,循环地进行视频录制。

  • 录制的视频文件储存于行车影像文件夹中。
  •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,外部车辆牌照与外部行人面部特征属于个人信息,若您拷贝您行车记录仪内的影像资料并使用时,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要求。

紧急录制

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,车辆急加减速或发生碰撞时,进入紧急录制。行车记录仪将录制碰撞前后一段时间内的视频。

进入紧急录制时,当前进行中的循环录制将中断录制并储存;紧急录制结束后,将恢复循环录制。

  • 录制的视频文件储存于行车影像文件夹中。
  • 车辆休眠重新启动后,约前 1 分钟内系统还在初始化中,系统初始化过程中无法进行视频录制。

  •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,外部车辆牌照与外部行人面部特征属于个人信息,若您拷贝您行车记录仪内的影像资料并使用时,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要求。

行车记录仪设置

在行车记录仪界面点击【设置】,进入行车记录仪设置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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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录制设置:可设置录制主视角和全视角。主视角仅录制前方视角的影像;全视角会同时录制车身四周共 5 个视角的影像。
  • 鸣笛手动录制:开启或关闭鸣笛手动录制功能。鸣笛时,开始手动录制前 10 秒后 50 秒画面同时状态栏显示inline-0002手动录制图标,录制结束后inline-0002手动录制图标消失,视频将保存至【行车影像】>【全部】>【手动视频】界面中。

  • 储存设备:显示当前闪存盘内各视频、照片对闪存盘容量的占用情况。
  • 格式化:点击该图标,按提示完成操作后,将格式化闪存盘,删除所有影像数据。
  • 移除:移除闪存盘前,点击该图标,按提示完成操作后,保存当前录制视频并卸载闪存盘。该操作可避免直接拔出闪存盘造成的闪存盘损坏。

闪存盘安装位置

行车记录仪闪存盘安装在扶手箱内的 Type-C 接口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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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车记录仪录制期间直接拔出闪存盘,未进行移除设置操作,将导致最后一个视频无法播放。

  • 如使用自备的行车记录仪闪存盘,请避免与扶手箱盖板干涉。使用附赠的闪存盘,请将长边向下安装。
  • 行车记录仪仅支持 USB3.0 及以上、容量为 32GB 以上、且长度不大于 57 毫米的 Type-C 接口闪存盘。
  • 获取不到视频流时,中控屏会显示【行车记录仪录制功能异常,请联系理想汽车客服中心】提示信息。